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
玉林师范学院2024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小学教育专业硕士设立于2024年,分为小学语文与英语方向、小学数学与科学方向,开设有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教育实践课程等。本专业学位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拥有深厚教育情怀,掌握系统小学教育理论、扎实教学技能与教育科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胜任小学主干学科教学、教研与学校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目标
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与良好教师职业素质,能够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和研究的高层次应用型教研教师。
(一)品德素质方面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定政治方向,具备良好师德修养与人文素养的教育硕士。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为本,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二)知识水平方面
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备扎实的小学学科基础知识,尤其在语文、数学等核心学科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了解小学教育专业前沿趋势,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能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新成果。
(三)能力素质方面
具备教学设计、教育评估等教学能力,可创新教学模式方法;拥有教育科研、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具备数字化教学能力,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能结合地方教育实际发挥学科优势。
三、学制与学年
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5年。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四、培养方式
1.双导师协同培养制。实行“校内导师+行业导师”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专业理论指导与科研能力培养,行业导师(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全程参与实践环节指导,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实践研究与学位论文。
2.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结合。学院成立导师组,导师组由4-6名本专业领域校内资深导师、实践导师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课程教学、教育实践、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和监控工作。
3.课程学习、教育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研究生入学后第1学期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并执行个人培养计划。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
五、学分与课程要求
(一)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其中必修课课程2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课程学分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共必修课(必修课)4门,6学分;
2. 学位基础必修课(必修课)4门,8学分;
3. 专业必修课(必修课)4门,不少于8学分;
4. 专业选修课(选修课)21门,不少于8学分;
5. 通识课程(选修课),学分不计入应修总学分;
6. 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招收的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补修上一学历教育的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二)课程列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YGB0501 | 研究生英语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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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B16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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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B16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 | 16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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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B0201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 16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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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基础必修课
| YZJ1401 | 教育原理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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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J14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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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J1403 | 教育研究方法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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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J1404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 3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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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 YZB1401 | 小学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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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B1402 | 小学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研究 | 3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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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B1403 | 小学教育概论 | 3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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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B1404 | 小学教学测量与评价 | 3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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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YZX1401 | 小学语文学科专题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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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2 | 小学数学学科专题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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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3 | 小学英语学科专题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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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4 | 小学科学学科专题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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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5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案例分析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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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6 | 小学劳动课程理论和实践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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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7 | 教育情怀系列讲座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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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8 |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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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09 | 小学德育理论与实践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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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10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教育创新 | 3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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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11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32 | 2 | 3 |
| |||
YZX1412 | 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 32 | 2 | 3 |
| |||
YZX1413 | 课堂教学案例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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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14 | 校本课程开发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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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15 | 儿童发展研究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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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X1416 | 课堂观察与行动研究 | 32 | 2 | 3 |
| |||
YZX1417 | 乡村教师职业发展 | 32 | 2 | 3 |
| |||
YZX1418 | AI驱动的跨学科教学设计 | 32 | 2 | 2 |
| |||
YZX1419 | 教育大数据与智能评价 | 32 | 2 | 2 |
| |||
YZX1420 | 小学跨学科主题课程设计与实践 | 32 | 2 | 3 |
| |||
YZX1421 | 美育与跨学科融合实践 | 3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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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课程 | 不计入应修总学分 | |||||||
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生 补修课程 | 根据导师意见补修,不计学分 |
(三)课程学习时间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第一学年,一般不超过1.5年。
(四)课程考核
1.采取课程考试、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教学设计、实践(实验)报告等多种评价方式,加强过程性评价,注重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建立基于评价的课程与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其中,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以考试形式进行评价;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教学设计、实践报告等形式进行评价。
2.研究生课程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考核,必修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选修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初修考核不合格需补考,补考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若仍不合格需重修。课程初修时属于被取消考核资格、违纪作弊、旷考的,无补考资格,需重修。
3.研究生缺课超过某门课程总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或未按要求缺交任课老师布置的课程作业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随下一年级重修。
六、专业实践
(一)专业实践设置(8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
专业实践课程
| 校内实训
| 小学教师职业技能实训
| 8 | 0.5 | 考查 | 1 |
8 | 0.5 | 考查 | 2 | |||
微格教学实训
| 8 | 0.5 | 答辩与评估 | 1 | ||
8 | 0.5 | 答辩与评估 | 2 | |||
校外实践
| 教育见习
| 8 | 0.5 | 答辩与评估 | 1 | |
8 | 0.5 | 答辩与评估 | 2 | |||
教育实习 | 64 | 4 |
| 4 | ||
教育研习 | 16 | 1 | 答辩与评估 | 1-4 |
(二)专业实践实施(8学分)
实践教学累计时间不少于1学年,共8学分,分为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其中,在中小学校开展集中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32学时,记2学分。在校外实践中,教育实习时间为16周,记4学分;教育见习16学时,记1学分;教育研习16学时,记1学分。
1.校内实训。校内实训分为小学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和微格教学实训。主要任务包括教材分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运用、板书、新媒体使用等模拟练习。采取课例分析、说课、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等形式实施校内实训。其中课例分析、说课、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依托专业必修课开展;教育教学技能比赛采取三笔字(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比赛、普通话比赛、课件制作比赛、教学设计比赛、说课及试讲比赛和案例评析比赛等多种形式,通过第二课堂等途径开展。
小学教育专业硕士校内实训课程设置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实施方式 | 设置学期 | 学时与学分 |
教材分析 | 与《小学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整合,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等课程教材为对象 | 生成式AI课例分析、说课 | 1-2 | 8学时,0.5学分 |
教学设计与实施 | 教学方案的研制;课堂教学实施;教学板书、教学语言等运用 | 生成式AI说课;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教育教学技能比赛 | 1-2 | 8学时,0.5学分 |
教学评价 | 课堂教学评价的运用;评课;作业与考试设计 | 生成式AI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教育教学技能比赛 | 1-2 | 8学时,0.5学分 |
新媒体使用 | 将课程与新媒体资源进行整合 | 参观体验;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教育教学技能比赛 | 1-2 | 8学时,0.5学分 |
2.校外实践: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
(1)教育见习(1学分):第1-2学期完成。研究生入学后进入见习阶段,见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主要任务包括教学观摩、教研观摩与文化体验。考核以学生的教学记录(见习学校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见习学校公章)和教育调查报告为主要标准。
(2)教育实习(4学分):统一组织在第5学期进行,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为期半年。主要任务包括:教育实习准备、学科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学研究实践等。
(3)教育研习(1学分):教育研习应贯穿于实践教学全过程,应与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有机结合。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或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开展教育调查研究、课堂观察研究等,并通过课堂实录、教育日志、教育教学案例等记录自己的反思与收获。学生在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期间,至少各撰写 1 份不少于5000 字的教育研习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为调查研究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小学教育专业硕士校外实践课程设置
校外实践内容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学期与学分 |
教育 见习
| 教学观摩 | ·听课不少于8节,其中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观摩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 | 第1-2学期;1学分
|
教研观摩 | ·观摩学校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 ·观摩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 ·参加教育管理专家或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会不少于2次。 | ||
文化体验 | ·体验和分析教师的工作和学校文化 | ||
教育 实习
| 教育实习准备 | ·了解实践基地状况、了解基地导师情况; ·了解基地学校教学进度; ·熟悉教材,开展备课、撰写教案和试讲等。 | 第4学期;4学分
|
学科教学实践 | ·进行课堂观摩,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 ·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开展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实习期间独立撰写教学设计并讲授新课不少于6节; ·参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及阅卷等工作。 | ||
班级管理实践 | ·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了解学生和班级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内容和流程,参与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等; ·关注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搜集和分析相关教育案例; ·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团会、中队会、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等,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 ||
教学研究实践 | ·参加实践基地的教研活动,不少于6 次。 ·围绕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结合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教育反思。 ·每月撰写教育实践反思报告不少于1篇。 ·围绕学位论文的研究问题,收集相关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和参考素材等,为撰写教育研习报告和学位论文做好充分准备。 | ||
教育 研习 | 教育调查研究(包括课堂观察研究、教育行动研究) | ·与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有机结合。 ·学生在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期间,至少各撰写1份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研习报告。 ·报告的形式可为调查研究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 1-4学期全过程;1学分 |
七、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当定期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不少于10次(含)、参与国内或国外学术交流不少于1次(含),作报告不少于1次(含)。
八、中期考核
1.全日制研究生于第3学期第16周完成考核。
2.中期考核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报告、专业实践情况等。
3.研究生达到中期考核基本要求的,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未达到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的,予以中期考核预警;中期考核被预警的研究生,需再次提交中期考核报告,接受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研究生在第4学年仍未通过中期考核的,须终止学业,报学校审批后按肄业处理。
九、学业成果
申请学位前至少完成以下两项成果。
1.独立完成1篇以上(含)研究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并获导师组通过;
2.参加1次以上(含)国内或国外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做至少1次(含)报告;
3.发表1篇以上(含)期刊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4.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1项以上(含)校级以上(含)教学比赛竞赛奖。
十、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1.选题。面向小学教育发展需求,如小学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心理发展等实际问题,兼具实践意义与应用价值,符合专业范畴。
2.开题。开展教育实践调研、阅读文献,撰写开题报告,涵盖文献综述、选题缘由、研究内容、方法、进度、预期成果等。1.5 学年内完成开题答辩,未通过可申请再次开题,课题重大变动需重新开题,超 4 学年不得换题。
3.审核答辩。导师、学院依次审查意识形态、学术规范等。预答辩后依意见修改,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至少2名)。通过评审者参加毕业答辩,由专家组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1.毕业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及专业实践训练等培养环节,并通过课程考核,修满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毕业审核通过,可准予毕业;研究生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但未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可申请结业,并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学位要求。达到毕业要求,获得学业成果,达到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3.提前申请学位(毕业)条件。早于学制时间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平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为通过;若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平均分未达到90分及以上,但所有专家评审成绩均达到70分以上,该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可予以保留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