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教育科学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委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崔海波主持。
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及与教育领域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会上,崔海波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法治思维融入学院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