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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小学教育)2025年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16:23    作者: 教育科学学院  编辑:樊华  点击:

根据《玉林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教学、科研、推广等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具有基础教育、教师教育专业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解决基础教育、教师教育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已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资格(以学校发文为准),并已完成学校研究生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认可范围如下,完成其中之一即可:

1.玉林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第一期),于2024年11月24日举办,完成者发放纸质证书。

2.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广西高校研究生导师网络培训,培训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者获得电子培训证书。

二、校内导师招生资格的业绩条件

申请招生资格的校内导师,近3年(2022年-2025年6月)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条件:

(一)在教育学科领域,从事与教育学、心理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相关的课程教学1年(含)以上并仍在承担其课程教学。同时需具备一定经费条件,截至2025年6月1日,本人主持教研类项目账面经费余额累计总额应≥1万元(以财务处查账为准)。

(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SSCI来源刊物发表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SSCI来源刊物发表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且独著或第一作者出版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相关的著作或教材1部。

(四)主持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含)课题并获得可支配经费2万(含)以上。

(五)获省部级及以上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省部级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国家级奖要求为证书持有者。

(六)署名第一作者为地方政府、教育行业制定或提出教育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咨询报告或建议报告被采纳,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进入教育硕士授权点申报书的骨干教师直接认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三、校内导师招生资格遴选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首先向教育科学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玉林师范学院教育硕士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审批表》,并提供所任教学科的课程表、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获奖等)、教学科研项目立项书合同或协议、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请在2025年6月20日前,电子材料发到邮箱ylsyhe@ylu.edu.cn。如有问题,请咨询梁译芳老师18269243662。

(二)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当年研究生招生人数确定教育硕士导师招生资格人数,并对于拟通过的招生导师公式三天(6月27日-29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及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以学校科研处、教务处文件为准。师德师风核查由我院向研究生处提供申请人名单,以研究生处向学校纪委、人事处等部门所征询的意见为准。

(二)凡有离校进修不能全职在校指导研究生的招生导师,暂不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

(三)本方案由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玉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6月18日


玉林师范学院教育硕士校内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docx